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365体育投注做好2026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师〔2026〕16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认定依据
认定工作遵照《安徽省教育厅365体育投注印发〈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办法〉〈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〉的通知》(皖教人〔2023〕 1号)文件执行。
二、 认定范围
在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教学任务累计满2年以上的校内专业课教师(含实验实训、实习指导教师)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。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、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。
三、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个人申请
参与认定的教师向所在院(部)提交《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一式三份及对应支撑材料。
1.所有支撑材料(成果)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。
2.所有证书,应提供完整、清晰的复印件,包括封面、所有含文字的内页、封底,生效章必须清晰可辨识。凡复印不完整、生效章不可辨识的,不予受理。
3.所有岗位资格证书,以《“双师型”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》为依据。
4.已注册执业资格申报的,如超出注册期或无注册期,则不能作为认定依据。
5.A、B类赛事,以《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、B类项目列表》(2019年版)为认定依据。
6.证明本人在进入高职院校任教以前,在企业从事与所教专业相关的管理、技术等实际工作经历,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材料证明;证明本人在任教期间的企业(或社会)实践工作经历,时间可累积计算,必须提供学校登记备案及考核材料。在企业兼职的不能作为认定依据。
7.证明本人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、项目等工作,除了证明或证书以外,须提供项目委托书或管理咨询协议、成果等支撑材料。
8.证明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,须提供学校教学单位出具的实践实训工作任务书和考核材料。
9.如本人同时符合多个条款,请选择最有把握的一款提供支撑材料,与所列条款不相关的材料无需提供。
10.认定材料请对应个人符合的条款顺序整理(无需胶装)。
(二)相关职能部门审核(4月9日-4月14日)
组织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校企合作处、团委、创新创业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由审核部门在《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和支撑材料上盖章。
(三)教学单位初审(4月15日-4月21日)
各教学单位成立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小组,对照认定标准,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把关审核(审核不通过二级学院不予推荐),审核合格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1日上午10:00前向组织人事处报送相关认定材料,包括: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初审认定报告、《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》《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申请表》和按此一览表顺序整理的、审核通过的教师个人申报材料。一览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(四)学校组织认定(5月5日前)
学校按程序组织评议,并进行公示。有关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按程序上报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《认定办法》《认定标准》等文件的学习,确保教师精准把握文件精神及要求,保证认定质量。
2.各单位要严明认定纪律,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,对于使用假材料、假证明申报的个人,学校将依纪依规予以处理。
联系人:许磊(雨耕楼1004办公室);联系电话:5975062;
邮箱:0120190006@ahcme.edu.cn。
附件:2026年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材料
组织人事处
2026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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