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优秀教学、科研成果奖评选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,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,院学术委员会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对评选办法进行了讨论和修订,根据重新印发的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评选及认定办法》(见附件1)的精神和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评选及认定办法》的精神和要求,结合本人取得的教学、科研成果的特点,积极准备申报,按时提交教学、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佐证材料;
二、已申报第五届优秀教学、科研成果奖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,并重新提交调整后的教学、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及佐证材料,若不做调整教务处将继续沿用原申报材料参加评选;
三、各申报人于
特此通知
教 务 处
二○
附件1: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评选及认定办法》
附件2: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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